5月15日,国内5架航班在同一时段内分别接到“飞机上有炸弹”的威胁信息。经过调查发现,这是个航班“诈弹”。5月17日17时22分至25分期间,北京、重庆、上海、天津、广州等地110相继接到报警电话,称已经起飞的客机上有炸弹。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短时间内查证为虚假恐怖电话。
3天16架次“诈弹”袭击对航空业造成巨大损失。
恐吓航班触犯《刑法》

恶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我国《刑法》对此类案件的处罚条例如下。
飞机返航、迫降损失巨大

通常民航在接到威胁恐怖信息后,都是“无当有”来处理:迅速备降或者返航,快速疏散乘客,进行清舱检查,乘客进行二次安检。飞机返航或迫降使航空公司的损失巨大,下面通过一张图来了解。
犯罪成本低处罚轻 法规还需更加细化
此类犯罪行为本身不具备任何技术含量,犯罪成本很低。目前的处罚对罪犯的惩戒力度较小。多数案例中,行为人只是受到了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刑法》中也并没有明确的条款列明,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性威胁等恐怖信息的侵害目标是什么。
现行的《民航法》对于虚假信息威胁航空器并没有细致的条款和解释,这也造成了司法机关在处罚、判决类似案件中缺少法律依据的困境。
对于此类威胁航班的处罚,其他国家情况如何,我们来了解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