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超速扣多少分
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1号)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180公里以上、普通公路行驶时速135公里以上(杭州机场快速路时速150公里以上)、城市道路行驶时速105公里以上以及公路营运客车超速(普通道路超过该路段实际最高限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将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对机动车驾驶人给予罚款1000元,记6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