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了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确定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即“三定”方案)。
《规定》指出,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设7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取消了开行客货直通列车、办理军事运输和特殊货物运输审批等15项职责,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
以下是方案全文:
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13〕15号),设立国家铁路局(副部级),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