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0日,记者了解到,南安市出台的《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到2011年底,该市将实现符合安全通车条件的建制村100%通车率,至“十二五”末,初步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基本形成覆盖全辖区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促使农村客运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在具体实施上,南安市将建成公共财政补助、土地划拨、税费减免、车辆保险等优惠政策保障机制,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客运发展和站点建设。同时还将对新许可开通运营边远乡村的农村客运车辆实行财税补贴,其中新购置的客运车辆一次性给予购车补助8000元,GPS初装费补助1000元。此外,对经营期内的客运车辆,将返还其每年所缴纳营业税本级财力部分的50%;对客运班车经营期前三年给予每年每车8000元保险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