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险”没了,以后坐火车还要买保险吗?铁道部日前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第628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废止。也就是说,自明年1月1日起,所有火车票将不再包含票价2%的保险费用。
在此背景下,火车票取消强制保险后,虽然使得车票价格有所降低,但是否意味着,乘客坐火车时,就没有任何保障了呢?“没了保险,坐火车出现意外事故谁负责?”不少市民心中存有疑虑,尽管铁路运输相对稳定,但也要防患于未然。
对此,律师表示,强制险的取消不代表今后出现事故铁路部门就可以推卸责任。若事故责任属于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废除强制保险后,市民只是少了此前强制保险覆盖的部分保障。同时,乘客也可以自愿再购买一份乘车意外人身保险,如果发生意外将可以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同时,国务院第628号令还要求删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其内容为: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对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而这铁路旅客一旦发生人身伤亡,可获得的赔偿金额将不再限赔15万元,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金额也不再限赔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