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火车吧 > 资讯频道 > 公路资讯 > 新手上高速公路规定

新手上高速公路规定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3-05-08 09:39:30

   新手上高速公路规定

  为进一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公安部日前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新规定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手上高速须有老手陪

  新规定明确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外,新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对于实习期的界定,也有市民提出如果2012年才拿到驾照,还不满一年,是否也要请个老手一起上高速。对此,交管部门表示,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才执行123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新手上高速确实是一件比较危险的事,毕竟速度快,容易出事故。这次规定新手上高速由老司机陪,自然是基于安全考虑。”同时,该负责人也坦言:“该规定在实施上估计会有一定难度,更多的可能还是需要靠新手自觉。但不管怎样,加强对实习期驾驶人的管理,并将其明确下来,写入规章制度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只有大家的安全意识都提高了,事故才会真正减少下来,开车文明素养往往比技术更重要。”


免责声明:火车吧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阅读

更多

手机版 关于火车吧 源码下载 友情链接 在线订票 隐私原则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QQ:151219695 联系邮箱:151219695@qq.com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6 huocheba.com

火车网404

很抱歉,您要的页面脱轨了!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