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厦门市气象局、福建省泉州市气象局、福建省漳州市气象局三地气象局共同签订了《厦漳泉气象部门共同推进大都市区气象现代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是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的战略部署以及福建省气象局提出的“厦门市气象局发挥经济特区新优势,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并带动泉州、漳州市局共同发展”及对《厦门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制定的,遵循坚持政府领导、加快发展;坚持优势互补、集约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创新驱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是到2017年,基本建成满足需求、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厦漳泉大都市区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和均等化体系基本建立,气象同城化水平全面提升,对台气象科技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气象现代化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部分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为全面推进全省气象现代化建设奠定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协议》内容包括:共同推进气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同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合作,建立区域联合应急气象保障服务系统,推进山洪地质灾害气象保障系统建设,共同推进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共同推进区域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区域气象灾害风险预评估业务;共同推进现代天气预报预测业务发展,建立区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建立区域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平台,建立区域气候现代业务系统 ;共同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人才体系建设;共同推进基层气象现代化建设共同推进厦漳泉区域气象中心工程项目建设。
福建省气象局局长董熔强调,《协议》的签订使得厦漳泉气象同城化工作进一步走向实质性,三地气象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补、合力、人才的协调发展。要走在全省气象部门的前面,为全省气象工作做示范。他要求三地气象部门要有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把合作工作落实到实处,抓实抓好,积累更多的经验,加快气象现代化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