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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旅游提示 维权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3-05-07 12:14:20

  “游客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6日,山西省旅游质监所王钢说。

  随着天气转暖,外出旅游开始红火起来。为了让游客文明出游,理性消费,当日,山西省旅游质监所发布旅游提示,旅游要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等。

  王钢说,选择合法、优质、诚信的旅行社不仅可以使游客放心明白消费,还可以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游客应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

  “许可证及登记证明上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和许可证及登记证明的有效期等内容”,王钢说。

  山西省旅游质监所提示游客,旅游之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转团、拼团、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王钢说,如接受自费项目,必须与旅行社签字确认,注意是否因年龄或者职业差异收取附加费,游客应对合同条款仔细阅读避免日后纷争。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另外,低价团、购物陷阱等任存在于一些旅游团之中,“游客在选择线路、购物时应慎重鉴别物品质量和价格,防止被欺诈。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旅游者收到发票后要仔细核实清楚。”王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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