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确保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针对重点企业开展燃煤锅炉废气中二氧化硫含量监督性抽测工作。
此次抽测工作以锅炉废气中二氧化硫为主,重点抽测未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的企业、在线监测结果小时值易超标或不稳定的企业以及日常监察、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存在超标问题的企业。
监测人员总结废气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超标规律,不定时进行抽测,抽测工作自2013年2月6开始,截至3月8日,已现场调查36家单位,抽测32家单位、41个监测点位。经过抽测,有9家单位二氧化硫浓度超过管理规定的标准。
对于抽测结果超标的单位,济南市站及时编制超标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科学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