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舟山市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再次获得优秀。至此,舟山市连续四年获考核优秀,且均名列浙江省第一。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优良。2012年,舟山市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7%,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国控、省控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重点污染源达标率均为100%;全市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2.4分贝。2010—2012年,环保部组织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舟山市连续三年居浙江省第一。
2012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 4.72%、2.82%、9.65%、7.39%,单位GDP能耗下降6.1%,全面完成浙江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二是生态示范创建不断深化。市本级及所辖二县二区均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全市累计创建省级生态县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35个,市级生态示范村25个。三是环保基础设施日趋完善。陆续建成了电厂海水脱硫工程、16个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废处置中心、覆盖全市的的机动车排气监测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空气自动监测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