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应急监测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为突发污染事件快速处置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一是强化机构建设,健全人员配置。2012年2月在全省市级监测站中率先成立应急监测科,配备专职应急监测人员5人,成立由35人组成的应急监测小组,随时待命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应急值班。修订《济南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理顺应急监测程序和预案启动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能够根据要求立即启动预案,按照分工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制定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全天候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24小时畅通。
三是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监测水平。根据现有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各种电化学传感器、检气管、备品备件等应急监测设备,确保仪器设备状态良好,随时投入使用;新购置雷达表面流速仪、便携式气象参数仪、防爆对讲机、新型化学防护服等设备,进一步提升应急监测实战能力。
四是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完成各项应急监测任务。2012年成功应对“平阴县鑫诚化工有限公司盐酸储存池泄漏事件”、“历城区郭店镇佳吉快运公司苯胺泄漏事件”、“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含油污水罐泄漏事件”等6起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及时、准确的技术支持,在实战中大大提升了应急监测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