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要求,结合本辖区各航空公司PBN航路运行需求,中国民用航空深圳安全监督管理局(简称“深圳监管局”)大力推进航行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于4月26日顺利完成了亚联公务机公司5种机型RNP-4运行的正式批准工作。
亚联公务机公司为深圳地区首家申请RNP-4补充运行合格审定的航空公司。深圳监管局于3月1日成立了由王跃进副局长担任组长,飞标、适航、航务等专业处室组成的RNP-4补充运行合格审定小组,详细制定了补充审定项目管理计划、补充审定工作指南和专业分工。在文件审查和手册修订批准的基础上,深圳监管局于3月22日向亚联公务机颁发了初始批准。其后,在审定小组的督导下,亚联公务机公司根据运行实际,重新梳理修订了《飞行运行手册》、《维修人员培训大纲》、《最低设备放行清单》,对一半以上的飞行机组和所有地面运行人员进行了RNP4运行准备培训并组织了检查考核。
根据手册审查和运行监察情况,深圳监管局向公司颁发了RNP4运行正式批准,并要求公司在实际运行时,严格遵守运行限制和空中交通管制程序,切实执行导航数据库管理程序,在飞行放行时做好RAIM预测和导航能力评估,确保航空器和飞行机组资质能力满足适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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