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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各方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旅游法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3-04-26 13:25:05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立法各方昨天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通过的旅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总结立法的最大的亮点是规范“零负团费”和景区门票。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给“零负团费”的定义是,以低价招徕,通过诱骗、欺骗的方式强迫消费者购物、强迫消费:“在法中对旅游社经营有五个‘不得’,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招徕,通过诱骗消费者购物的方式经营,不得指定具体的消费场所,不得强迫购物,对导游和领队也提出了‘三不得’。一系列的‘不得’,从旅游经营活动的全链条,从旅行社、导游以至于其他的经营者各个环节都明确了这个市场规则和行为规范。”

  最近一段时间,湖南凤凰古城收费问题引起各方关注。旅游法严格控制景区门票涨价,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说:“定价程序上,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的收费,拟提高价格,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法律还规定景区门票不能捆绑销售,变相涨价。

  国家发改委曾下发通知,规定景区票价三年的调整期,本是抑制票价过快增长,实际上却造成景区票价三年必涨的怪圈。王威说:“现在已经到了三年不得涨价的第二年开放期,现在纷纷涨价,而且涨的幅度也比较大。从目前来看,我们还是要在贯彻落实旅游法的时候继续深入研究。比如有些地方做得非常好,降低门票或者不涨价或者取消门票,总的算效益不见得差。这方面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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