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段把权力运行风险、岗位管理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经营业绩考核,逐步建立健全考核监督约束机制。对确定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风险定级,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个段纪委、行政监察及相关职能科室加强对更新改造工程、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办法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动态掌握执行情况。针对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制定了职责明晰、环环相扣、制度完备的防范措施,确定风险防范监控责任人,实行全面监控、全程问责,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防范措施。仅2012年通过考核评定,就修改完善防范措施10项。
目前,这个段正组织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集中学习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办法,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重点领域之外相关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