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铁道部公开两万亿建设资金详情及动车票价定价依据一个月后,4月28日,律师董正伟接到了铁道部的回函。铁道部答复,动车组列车属于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按照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动车组列车车票定价不在听证范围内。
看来,铁路部门又在演“古装戏”了——2007年,18岁的山东临沂人王珊珊不幸被火车碾断双腿后要求赔偿,但是,铁路部门却搬出铁道部1979年出台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称只能一次性补助150元,鉴于物价上涨因素,愿加一倍补助王珊珊300元。此事曝光后,引起舆论普遍质疑。不料,这次铁道部又拿鸡毛当令箭,翻出老黄历来对付公民要求听证的权利。
不错,国家计委《关于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中是这么说:纳入国家计委价格听证目录的包括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但是软席除外。而动车组列车属于高等级软座快速列车,看来是不需要听证。但是,请诸位注意,国家计委这个《通知》是2001年颁布的,那时“动车组列车”连个影子都还没看见。也就是说,国家计委出台的这个听证目录是针对普通的列车,这种列车有普通坐席、软坐、硬卧、软卧之别,那么,需要进行票价听证的是普通坐席、硬卧,软席不用听证。但是,现在的“动车组列车”完全颠覆了普通列车的概念,它不但速度特别快,而且坐位根本就没有普通坐席、软坐、硬卧、软卧的区别,全部是软席。所以,适用于普通列车的听证目录,根本就不适用于动车这一新生事物。
再者,国家计委这个《通知》只是说“铁路旅客运输基准票价率(软席除外)”必须强制听证,但并没有认定软席不能听证。换句话说,即使动车组列车属于《通知》中的“软席”概念,也只是可以不听证,但也可以听证。从目前的形势发展和民众的迫切需要来看,动车组列车票价理应属于需要听证的范畴。《价格法》就规定,“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应当听证。2008年10月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再次重申:“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铁路部门的垄断性质是没有疑问的,而包括动车组在内的列车提供的服务也都属于公益性事业,因此,动车组列车的票价理应听证。
从另一方面看,动车票价在实际的定价中也确实存在偏高的问题。以今年1月杭州站某车次票价为例,D310(杭州-北京)的卧铺下铺票价820元、上铺730元、软座353元,这个定价高出大众心理价位。一位杭州市民说:“同样是夕发朝至,和Z字头列车相比,动车只节省了一两个小时,票价却大幅上升了约两百元,这让很多人都难以接受。”在这种情形下,铁路部门还拿出2001年国家计委的《通知》来敷衍民众,是否有点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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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动车组火车票价不属于价格听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