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火车吧 > 资讯频道 > 公路资讯 > 新疆道路客运与成品油价格联动

新疆道路客运与成品油价格联动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1-06-20 00:00:00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获悉:2011年6月18日,新疆发改委及交通厅联合颁布实施新疆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定于2011年6月20日开始执行。 关键字:新疆客运公路客运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获悉:2011年6月18日,新疆发改委及交通厅联合颁布实施新疆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定于2011年6月20日开始执行。

  新疆公路客运票价从2006年7月起实行政府指导价,允许运输企业在基本运价率基础上上下浮动30%,当时的0号柴油价格为4.88元/公斤(2006年5月24日调整的价格)。2007年至今,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17次调整(13升4降),至2011年4月7日最近一次调整,新疆0号柴油价格已达8.38元/公斤,涨幅71.7%。目前,各地公路票价大都已上浮到最高限,仍然消化不了油价上涨带来的影响,尤其是中短途客运更是入不敷出,加之未来国际油价发展趋势仍将处于上涨态势,我区客运企业及承运人已全面处于亏损状态。为适时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路客运企业带来的影响,合理补偿成品油价格上涨造成道路客运成本增支的费用,本着“稳定基价、价外加收、有增有减、合理分担”的原则,颁布实施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

  油价联动基数价格的确定是以0号柴油为代表品,以2010年12月22日国家公布的我区0号柴油(含税)每公斤7.63元为基数价格。在基数价格以上,油价每公斤上调0.5元,在公路客运票价外加收每人公里0.005元的燃油附加费;反之则同幅下降。当油价降低到基数价格时,不再实行联动。为保持公路客运票价的相对稳定,燃油附加以0.005元的整倍数进行调整;油价调整不足0.5元/公斤的部分,滚动到下一次联动时合并计算。


免责声明:火车吧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阅读

更多

手机版 关于火车吧 源码下载 友情链接 在线订票 隐私原则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QQ:151219695 联系邮箱:151219695@qq.com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6 huocheb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