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作业能力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增雨作业年增加降水15亿吨以上,人工防雹保护面积由目前的200万亩增加到400万亩以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明显提高。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作业服务,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抗旱防雹减灾作业服务,围绕全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安全,在重要农事季节、作物需水关键期,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强化空中云水资源开发作业服务,在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流域和全省大、中型水库集水区,开展增蓄性人工增雨作业。加强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和重大活动保障作业服务,探索开展人工消雾作业和人工消雨作业。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作业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农经作物主产区、大型水库集水区等人工增雨重点区域作业系统建设,加快空中飞机作业平台及飞机人工增雨保障基地建设及地面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和现有作业装备现代化改造。强化基础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江西省人工影响天气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建设南昌室内云雾实验室、庐山云雾实验外场试验基地、新余人工影响天气装备研究基地和赣南暖云综合试验效果评估基地。构建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必要的机构、编制,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进一步加强作业队伍的建设,按照一套火箭作业装置3人、一门高炮装备6人,一架作业飞机10人的标准,建设专、兼结合作业队伍。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和标准化体系,加强科普宣传,努力营造促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健康发展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