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车务段为规范运输设备大修支出管理和核算工作,更好的服务运输生产,这个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运输设备大修办法。
该段明确大修支出范围,其中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大修、车站照明设备大修、给水管道大修、机械动力、运输设备及信息设备大修、客、货运输服务固定资产设备大修等。同时,该段明确,未按规定程序经过批准并纳入大修预算的项目,不得安排开工。未报经路局预算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确定投资款源,更不得擅自“拼盘”挤列大修成本。
这个段严肃大修项目预算及支出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大修支出完成统计和分析。并对每一项大修项目完成情况均进行分析,确保完成路局经营业绩下达各项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