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路上行驶了21.7公里,却被按43.5公里的路程收了费,律师甘元春因此质疑湖南高速公路缺斤少两,虚算里程。对此,湖南省高管局回应称,收费算上了高速路的连接线的费用,合理且有据可查。(详见本报2月26日B01版)该报道发出后,仍有部分市民对高管局的回应表示不解。职业司机邓先生说,每次他从李家塘收费站上京港澳高速,在绕城高速公路行驶的路段不到5公里,如果从李家塘收费站下京港澳高速,出站后就上了时代阳光大道,也同样收取了绕城高速这段近10公里“连接线”的费用,感觉这费收得很“亏”。
对此,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处工作人员介绍说,长沙绕城高速是一条收费高速公路。早在2004年之前,从长沙绕城高速公路黑石铺至李家塘收费站段9.946公里共有4个收费站,并且在李家塘收费站外没有出口,出了收费站就驶入绕城高速公路,同样需要缴纳绕城高速通行费用。从2004年起,湖南省高速公路采取了并网收费,省政府发文同意将该路段并入京港澳道路系统,作为京港澳高速公路的连接线收取通行费,并撤掉了该路段的收费站。后考虑到通行车主行驶的绕城高速路段有长有短,从2012年3月1日起,这一路段开始折半收费。莲易高速公路也属同类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