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连云港市临海办专门发文,对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侧重加强了全体人员安全责任,加大了安全奖惩力度,规定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全部并视情况加倍惩处。
对无安全事故发生,但在省市季度安全专项检查考核中成绩较差,发现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督促整改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方面通报批评的,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全年安全工作成效突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除了如数返回安全风险抵押金外,还将按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的一倍进行奖励。旨在以奖惩制度加重全体人员的安全责任感,以确保年度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