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吉林省政府获悉,根据吉林省特点,增加了沙尘、严寒和低温冷害,将其纳入气象灾害防御的法规中,便于有关单位和个人有针对性地采取防御措施。
近日,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对省气象局起草的《吉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进行审核,并广泛征求意见。据介绍,《条例》在《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的基础上,又增加3项。
包括增加了关于增加气象灾害的种类,本条例草案送审入中规定的气象灾害种类,在《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吉林省的特点,增加了沙尘、严寒和低温冷害。
这三类灾害在我省多发且影响较大。增加这三类气象灾害的种类,将其纳入气象灾害防御的法规中,便于有关单位和个人有针对性地采取防御措施,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增加了关于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据介绍,必要的气象灾害防御设施,是保证气象灾害能够及时准确地监测、预报、预警和进行防御的前提。
目前我省气象防御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开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条例草案送审稿中,对于气象灾害的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保护,都做出了规定。
还增加了关于气象信息共享机制。据了解,由于气象灾害具有影响范围广、成灾形式多的特点。对气象灾害进行监测,需要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网络。为此,气象机构已经广泛地建设了气象监测站点。为了避免今后气象站点的重复建设,同时又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全省气象灾害信息,本条例草案送审稿中,规定了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