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一起完全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为了一个轻微的追尾赔偿,值吗?”
然而,就在事故发生后两天,在高速公路上又碰到了类似的“理论”!20日16时40分许,我们乘车通过华南快速干线,见到在广河高速连接处附近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从碰撞情况来看并不严重。当时这两辆车已经分开,却仍然停在中间的车道上,路面上有8个人站在两车间,后面的车上还有一名妇女抱着小孩准备下车!
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提醒,高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法移动车辆应迅速开启危险警示灯,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警告标志,拨打110报警。车辆可以移动的,一定要将车辆移动到就近服务站或收费站广场,报警、报保险;移动前,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可快速拍两张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