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春运即将开始,由于一票难求,将有成千上万的旅客不得不在长达十多个, 甚至几十个小时的时间里站着回家,但所付的钱却是和座位票一样。21日, 因前几日乘坐火车所购的站票与座票同价, 上海交通大学化工学院研究生雷闯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递交诉状,起诉上海铁路局。不过法院并未受理雷闯的诉讼。
1 月17 日,雷闯在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 网站上购得1 月18 日14∶25 从南京南站出发的D5481 次无座火车票一张,从南京南到上海虹桥,车票价格为95.50 元。经在12306 网站查询,D5481 次火车从南京南到上海虹桥一等座的票价为115.50 元, 二等座的票价为95.50 元, 雷闯购买的无座车票价格和二等座车票价格相同。
雷闯认为,他购买站票后,在2 个多小时的旅途里都没能获得座位服务,却支付了和同车次二等座票同样的票价,明显不合理。同一趟车,铁路提供的一等座票和二等座票仅仅因为座位的舒适程度不同, 就有20 元的票价差额, 而铁路站票却和二等座票价格完全一样,显然违背了社会日常生活关于公平正义的一般观念。
雷闯决定起诉上海铁路局,要求铁路将无座车票价格由95.50 元变更为75.50 元, 并要求将铁路多收取的20 元车票款予以返还。21日14 时, 雷闯携带自己准备的民事起诉状等材料来到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可是尝试的结果出乎雷闯的意料。“这个案件我们无法受理。”铁路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称。在提交诉状之前,雷闯曾查阅了很多材料,并查询到几年前北京铁路局也因“站票和座票同价”而成为被告,起诉人虽然最后败诉,但是相关法院还是受理了案件。由于无法理解该法院工作人员的拒绝,雷闯在法院立案受理窗口和对方争辩了几乎一个下午,但是对方还是拒绝接受他的起诉材料。对方称拒绝接受材料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铁路票价问题不在其负责范围内。
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祺肖日对记者表示, 雷闯欲起诉铁路局这类民事诉讼,法院可因不属于管辖范围、诉讼主体有误等原因拒绝受理, 但必须要有明确解释给起诉人。郑祺说, 由于站票的价格现在还没有相关规定可参考, 即使法院受理, 其胜诉的几率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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