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火车吧 > 资讯频道 > 铁路资讯 > 东莞外来工火车团体票明起可领 转让将取消订票资格

东莞外来工火车团体票明起可领 转让将取消订票资格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3-01-15 16:48:36
从明天开始,可以领外来工火车团体票了!昨日,记者从东莞火车东站获悉,今年共有889家企业参加外来工团体火车票申报,共申报数量219017张,其中确认提交195665张,成功确认订票171949张,发票数量和提交成功率都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
  
  东莞火车东站提醒,订票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取票视为无故、自行放弃所订车票,并取消其今后订团体票的资格。
  
  据介绍,1月16日-1月18日,为团体票取票和送票阶段,订票企业经办人可于2013年1月16日后登录网站查询应支付金额。企业取票须到相应的业务办理点办理取票手续。
  
  此外,确认订票数量500张以上,并有提前预约的企业,铁路部门可提供送票上门服务,其他企业的经办人根据网站公布的取票日期,必须携带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凭《企业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事先复印一份留存)、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相应业务办理点取票,工作人员确认上述证明材料无误后办理发票手续,企业经办人以现金支付全额票款,结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回《企业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企业经办人在上面签字,工作人员在上面加盖名章),企业经办人在《铁路部门确认订票计划通知书》上“企业经办人确认签章”栏签章。
  
  火车站提醒,企业经办人取票时必须在铁路部门制票监督组人员的监督下在每张团体车票的背面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经检查后方可携车票离开业务办理点;接受送票上门服务的企业也必须在车站送票时在每张团体车票的背面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如果加盖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团体车票出现“转让转售”、“加价发售”、“炒票”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按《订票协议》的有关约定进行处理。
  
  此外,订票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取票视为无故、自行放弃所订车票,取消其今后订团体票的资格。
  
  


免责声明:火车吧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阅读

更多

手机版 关于火车吧 源码下载 友情链接 在线订票 隐私原则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QQ:151219695 联系邮箱:151219695@qq.com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6 huocheba.com

火车网404

很抱歉,您要的页面脱轨了!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