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海南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动海口市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监测能力建设有序推进。海口市新空气质量标准实施有序、开展顺利,仪器购置资金落实及时,仪器设备安装试运行时间比国家要求提前一个月完成。继今年6月5日,每日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日报之后,从11月1日开始,海口市率先在全省发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对外公布海口市5个国控监测子站二氧化硫、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6项指标的24小时实时监测信息。二是自动监测能力明显提高。新标准颁布之前,海口市只开展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PM10三项指标监测。新标准实施后,海口市增加新增指标的仪器设备,加强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扩展监测范围,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市民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海口市以此次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为契机,结合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市民环保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下一步,海南省将加快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作。2012-2013年,海口、三亚、三沙三个地级市和东部琼海市、西部儋州市、中部五指山市的城市及有条件的市县率先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和信息发布。2014-2015年,通过示范建设带动,其余县城以上城市逐步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和信息发布。同时,推动旅游景区、重点工业园区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和信息发布,建成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要求和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的富有特色、功能齐全、覆盖全省、指标完善、运行高效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定期发布,宣传环境优势,支持绿色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