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牟晓翼 通讯员 交宣 报道 广州市交警支队日前发布消息: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从明年1月10日起,环城高速将在每日7时至20时,禁止15吨或以上的外市籍货车和牵引车通行。
1月10日至24日将设半个月教育期,2013年1月25日起开罚,违反上述规定的外地大货车或牵引车,将被处200元罚款、记3分。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介绍,该通告禁止核定载质量、牵引质量为15吨及15吨以上的非广州市籍货车、牵引车通行环城高速(含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但不含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收费站至广清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路段、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仑头互通立交至土华互通立交路段);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此限制。该通告有效期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