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市政府正在進行《上海市高速公路管理辦法(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的制定工作。即日起至2013年1月8日,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就《辦法(草案)》公開征求市民和相關單位的意見,希望市民和各單位提出意見和建議。
市政府法制辦表示,對於高速公路收費道口繳費車輛排隊長度超過一千米免費放行措施,放行距離需要動態調整。
向市民、單位征詢意見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本市高速公路在建設、養護、收費、服務管理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展,但同時也面臨著設施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市政府法制辦表示,市民和各單位可以將書面意見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城建法規處,也可以發送電子郵件。郵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郵編200003﹔電子郵件地址:fzbcjc@shanghai.gov.cn。
目前,《辦法(草案)》及背景情況介紹已在“中國上海”門戶網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網”(www.shanghailaw.gov.cn)和“東方網”上公布。
草案涉節日高速免費政策
為保障高速收費道口暢通,滿足快速通行的需求,《上海市收費高速公路運行管理規定(試行)》規定了收費道口待繳費車輛排隊長度超過一千米時,經營者和管理者應當採取“免費放行”的措施。“免費放行”措施實施一年來,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免費放行車輛兩百余萬輛,緩解了收費道口的擁堵狀況,有效提高了收費道口的通行效率。為此,《辦法(草案)》規定了該項制度。
上海市政府法制辦表示,隨著排堵保障措施的不斷推進以及ETC的不斷推廣運用,免費放行的距離需要動態調整,因此《辦法(草案)》只是規定,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採取通行管理措施外,當收費道口待交費車輛排隊長度超過市建設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距離時,經營管理者應當在不妨礙前方道路通暢情況下,在收費道口採取部分或者全部車道免費放行措施。
此外,根據國務院重大節假日小客車免費通行政策的規定,《辦法(草案)》作了銜接性規定。根據規定,收費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經依法批准,有權在收費期限內向通行收費高速公路的車輛收取車輛通行費。除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可以免交車輛通行費的車輛外,其他車輛通行收費高速公路必須交納車輛通行費。
加強管理高速公路隧橋
近年來,全國公路橋梁安全事故頻發,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也為本市高速公路橋隧的安全保障敲響警鐘。本市地處江南河網地帶,高速公路橋隧密集,保障橋隧的運行安全成為高速公路管理的重要方面。由於近年來超限運輸車輛的猛增,對高速公路的橋隧安全產生重大隱患。截至2011年底,本市高速公路上已有8座危橋。
為加強高速公路橋隧管理,保障行車安全,《辦法(草案)》從三方面加以規范:一是要求高速公路經營管理者配置橋梁、隧道養護工程師﹔二是要求按照技術規范和橋隧養護管理制度,實施檢查、檢測,全面掌握橋隧運行狀況﹔三是必須根據檢查、檢測結果採取合理養護措施,保障橋隧的運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