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太误认为骑的电动三轮车是载客的,女孩收下20块钱,骑电动三轮车送她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老太被撞断了2根肋骨。经交警劝说,女孩家长答应承担伤者所有的医疗费用。律师说,女孩此举构成涉嫌非法营运。
老太车祸受伤
12月3日晚上7点多,泰兴新广公路新街境内一辆电动三轮车侧翻。交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装有后车厢的电动三轮车侧翻在路边,一个女孩站在路边,吓得手足无措。一位老太困坐在车厢里,双手捂着腹,脸色苍白,试了几次都没能站起来。交警立刻拨打了120。
交警了解到,女孩姓王,本地人,15岁的她身高超过1米6。她说,当时她驾驶电动车,老太坐在车厢里,拐弯时没及时减速,车侧翻在地。
交警问小王,老太是她的什么人,她说不知道。为什么带一个不认识的老太?小王支支吾吾。
谈定20元车费
经交警耐心询问,小王讲述了事情经过:当天下午,她偷骑家中电动三轮车,到镇上的美发店烫发。做完后已是晚上6点,她骑车经过镇车站时,看见路边有一位老太太,手里拎着两个包。老太直向她挥手,问需要多少钱可以送自己回家。
原来老太误认为她是带客的,她想拒绝。可想到能顺带着学做第一次生意,她又改口说,要20块钱才送。
第一次开价,有点高了。但当时天色已晚,老太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终于做成人生第一笔生意,小王很高兴,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车速,没想到出了车祸。
家长答应担责
医生说,老奶奶断了两根肋骨,休养几天就可以了。接到交警电话通知,小王的父母赶到医院。交警说,小王未成年,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小王父母承诺,老太的医疗费用都是他们承担。
江苏银杏树律师事务所戴怡律师说,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王收钱送人的行为,涉嫌非法营运。但她是未成年人,不以营运收入作为生活来源,不具有持续性和经常性,可免予行政处罚;但事故中老人受了伤,小王得承担赔偿责任。鉴于她是未成年人,应由其家长或监护人担责。
交警提醒市民:未成年人学做生意要量力而行,最好有父母陪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