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高峰时段加价到五六元都不为过。”北京市政协委员陈杰建议发改委考虑通过“限时加价”的手段,为高峰时段的地铁运营“减负”。近日,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将研究采纳委员关于提高票价的建议。
>>>>新京报一评
以市场化行为解决公共领域难题是一种常见的决策习惯。但是,其合理性必须建立在行政行为相对于市场行为的低效率上。如果有数据表明,北京地铁2元通票制影响了公交效率,加剧了交通问题,那么,提高票价至少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选择。然而,常识告诉我们,地下交通的快捷性和大承载率,只会提升公交运行效率而不是相反。2元制的平民化价格对于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起到了激励作用。
一种既利于民众、又利于公共政策的价格机制,若以乘车挤和财政补贴压力的原因被迫矫正,那不是纠错,而是退步。
事实上,用价格杠杆引导市民出行、票价提高300%之类的想法,不仅程序失范,而且管理的初始思维也失范。如同邮政等其他公共事业一样,地铁运营从来就不是一项以利润考核的买卖,而是政府应当提供的服务。政府有义务为市民出行提供必要的公交服务。
路权具有天然平等性,不能因为你的收入高低、出行目的而有所削减。高峰时期上班的人可以继续享受低价保护,不上班的人则需要增加出行成本的想法尤为可笑。上班与不上班怎么区分?不上班而去购物、探亲的人,凭什么出行成本抬高,路权被削减?这种管理思路,在法理和技术操作上都殊难实施。
退一步讲,即使有关部门要算经济账,也应该将账本置于阳光之下。票价提至五六元的依据在哪里?目前的地铁运营财况如何?在这些情况都不明晰的情况下,贸然提高市民的地铁出行成本,即使经过听证会等形式程序,恐怕也难获民意支持。
而作为一项许诺,“奥运会后不涨价”是否还会延续,实际上也对政府公信力造成了考验。
>>>>现代某报再评
北京市政府承诺“奥运后地铁不涨价”,兑现这个承诺近两年了吧,难道就不能改变吗?法律也会修改的嘛!
坐地铁不论远近一律两元,沪广深都做不到,北京凭什么可以做到?北京人不是天之骄子,无权要求无条件地永久性地享受这么高的交通补贴,当然北京市政府不差钱另当别论。这是我一个外地人的想法,北京地铁究竟应当如何定价,应当由北京官民来讨论,权衡利弊、平衡各方得失来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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