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轮中美海运会谈在浙江杭州举行。交通运输部副部长翁孟勇与美国运输部海运署署长马苏达共同签署了会谈纪要。
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为团长的中方代表团和以马苏达为团长的美方代表团就双方关心的海运事务进行了磋商,达成了相关共识。
中美双方就双边海运协定执行情况、提高无船承运业务美方财务责任额度、有关国内航运法规等问题进行了磋商。美方正式确认将从事中美港口间无船承运的担保金额度从原来的9.6万美元提高至12.5万美元,实现与中国政策一致。另外,为研究借鉴国际主要航运国家的海运业税收制度,中方向美方了解了美国实施国际海运业吨位税制的相关背景、主要内容及取得的成效。
中美双方还就取消我国航运企业“受控承运人”问题、反海盗相关工作、港口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鹿特丹规则批准情况、美国硫氧化物排放控制以及美国部分港口业务管理等沟通了情况,交换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