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与宁夏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的通知》,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及相关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气象台站和广播电视台要依法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完善传输渠道,提高传输时效,明确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减少发布的审批环节,保障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准确、快捷地向社会发布。
《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台接到气象台站提供的蓝色、黄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在30分钟内开始向社会公众播发;接到橙色、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在15分钟内开始向社会公众播发,其中接到暴雨、暴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红色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立即播发。戏外,全区各级气象部门和广播电视台要在2013年1月20日前制定完成当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程序,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的具体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