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23日获悉,铁道部、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铁路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车票发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方便残疾人旅客乘坐火车出行。《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每趟旅客列车预留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购票时间为预售之日起至始发站列车开车前24小时。
通知要求,全国铁路较大车站开设残疾人购票窗口或与军人等优先购票窗口合设,方便残疾人购票。旅客列车设置残疾人旅客专用坐席,专用坐席设置处及所在车厢外的车身涂刷相关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