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19日讯
从明年1月1日起,金额为票价2%,保额为2万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将不再征收。
11月1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总理***11月9日签署第62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废止了《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简称《条例》)。
据财新网报道,对于不再征收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有媒体将其解读为强制险取消后火车票价格将就此下降。就此,北京铁路局相关人士表示,明年1月1日以后火车票是否会相应降价,执行什么样的政策,不是根据保险占票面金额2%简单计算出来的,这还要取决于其他保险政策的制定,目前各个铁路局还没有接到任何来自于铁道部关于降价的通知。
另一位接近铁道部的人士就此表示,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不再征收,并不意味着今后旅客乘车无险可保。他说,旅客意外伤害险一直以来都是铁路客票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部分。在今年早些时候铁道部一次内部会议上就曾透露,铁道部未来有可能开放铁路保险市场,且近一段时间以来,铁道部也正在与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接触。他表示,新办法有可能在年内制定出来。
新办法的具体内容是铁道部自己成立一家保险经纪公司,还是通过招标找一家现有保险经纪公司来运作是继续“自保”模式,还是寻求商业保险的帮助该人士表示办法至今没有最后确认,不便过于解读。
据北京铁路局相关人士透露,目前铁路保险中有铁路货运险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险两个险种。其中,铁路货运险由铁道部货物运输保价办公室(简称保价办)和下属各路局保价办负责,执行自收自支的政策。且一直以来铁路货运险延续的都是投保人自愿投保的原则。他表示,无论是货物险还是旅客险今后必须走向市场,放开是必然趋势。
据了解,《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制定于1951年。1987年和1989年,中国相继废除了轮船和飞机的《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改为自愿保险,铁路“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却一直延续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