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14日电应急交通就是“生命线”,直接关系到群众的生命安全,维系着百姓的幸福和未来。12月14日,北京市多部门联合启动应急交通勤务机制。110、119、122、120、999以及市应急办等应急指挥系统联网运行,统一调度应急车辆和路面执勤交警,保障应急车辆快速通行。
据介绍,目前北京急救中心每天处理上千件急救,从现有条件看,不可能为每起病患都请求交警援助。根据应急交通勤务机制,北京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应急办、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等部门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互通信息、联勤指挥、分工负责、保障重点”原则,强化应急交通保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医疗急救、城市重大应急事件处置的人员、车辆、装备快速到达,快速处置。
当日上午,记者在市交管局指挥中心看到,由交管、卫生、消防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应急交通联勤指挥席,设在交通指挥大厅左侧最前排。综合指挥调度席已经上岗,现场除了交管人员外,还有救护人员和消防人员。相关负责人表示,应急部门一旦接到需要交通保障的紧急情况,将第一时间通报应急交通联勤指挥席。由其综合研判,统筹协调,及时开通“绿色通道”,以使急救、救援车辆快通快行。
对“122”直接接报的群众紧急求助,交通指挥中心将通过电视监控系统查找求助车辆,并利用流量监测等科技系统,会同属地支大队为求助车辆确定最佳行驶路线。属地支大队根据情况调整警力部署,加强行驶路线的疏导,切实保证安全快速通行。同时通过应急交通联勤指挥席协调医疗、抢险等部门跟进保障。
在应急交通联勤指挥过程中,交管部门还将通过广播电台、微博、网络等多种渠道,紧急插播应急救援信息,将救助车辆的特征、行驶位置、行驶路线等告知社会,引导社会车辆避让,确保“抢救生命、一路畅通”,为病人争取更多时间。
此外,相关部门表示将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救护车、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等违法,加强特种车辆管理。确保特种车辆驾驶人能在非紧急任务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保障应急交通畅通,既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任务,也是每位市民的法律义务。交管部门提醒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遇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时,司机可视周边道路和交通情况,采取并线或靠边停车等合理措施,主动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
近年来,北京公安交管部门与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和联动指挥机制,遇有运送危重病人的车辆紧急求助等情况时,采取警车带道、路面民警疏导、122电话引路等多种形式,全力为救援提供应急交通保障。今年以来,交管部门共为救护车、运送危重病人车辆提供救助服务21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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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七)项规定: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未按照规定让行的,处200元罚款。
此外,为使特种车辆在救援抢险等执行危急任务时可以迅速抵达现场和开展救援,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在高速公路和城市部分快速路设置应急车道。且该车道只能允许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其他社会车辆在正常情况下不得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的处200元罚款。同时,还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给予记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