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建立监测准确、预警及时、覆盖面广、防范有效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形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先进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构建信息丰富、针对性强、交互有效、延伸基层的兴农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科技支撑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使农业气象灾害预报准确率达到70%以上,气象为农服务信息覆盖所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全区85%以上的农户。
《意见》要求提高气象服务农业的能力,建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加强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
《意见》特别强调了保障措施,要求一是把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工作目标绩效考核;成立自治区、地、县三级气象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健全人影工作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加强队伍建设;及时解决气象为农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把气象为农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统筹安排,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三是落实部门职责,各级发改、财政、农业、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整体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