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气象局、质监局、发改委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浙江省气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浙江省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浙江省标准化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两创”、“两富”战略目标,以建设现代化浙江和气象事业发展的需求为牵引,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机制,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原则,整合利用气象资源,着力加强气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趋利避害能力和水平,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安康,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服务标准体系支撑。力争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 “组织到位、机制健全、发展协调”的气象标准化工作局面和“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科学有效”的气象服务标准体系。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气象标准化工作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本省气象服务标准体系;二是推进气象标准制修订工作;三是开展气象标准化试点工作;四是加强气象标准的实施应用。
《意见》提出了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健全气象标准化工作的协调促进机制,建立和完善发改、质监、气象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和服务质量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对气象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支持,将气象标准化工作纳入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专项经费,对气象标准研制予以资金补助,将标准研制成果纳入气象科技成果评奖和职称评审、人才评选的依据;三是推进气象标准化工作的信息服务,建立地方和行业气象标准化工作信息服务平台的链接通道,充分发挥“中国气象标准化信息网”和“浙江省标准信息与质量安全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平台的作用;四是加强气象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培训,建立健全气象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的长效机制。
《意见》的制定是继浙江省气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后的又一项重要工作成果,必将有效推进气象标准化建设,对防灾减灾和气象事业发展,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安康起到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