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指挥部利用卫星资料确定东寨村的征地面积是170多亩,其中包括一些田埂、水渠、水沟等公共面积,按规定,公共部分面积属于村委会收入,赔偿青苗费相关材料全部汇总到我这里,我们可以想办法套取一些征地补偿款来私分。”
这个提议获得其他村委会成员同意。经商议,村委会6名成员各自找2名亲属作为挂靠对象,将公共部分面积挂靠在私人名下,套取征地补偿款。
不久后,6名村委会成员提供了各自的家属或亲属2人以及4名村小组长共16人名单作为虚报征地补偿的户名,制作、填写了16份虚假《建设用地签认表》,由6名村委会成员代签字并按手印。
征地补偿款是直接打入村民个人账户,张建昌等人利用被挂靠对象的身份证开立账户。
法院审理查明,张成庆、张建昌等6人通过上述手段,套取征地补偿款35万余元,并以重复报支、虚增“村两委”干部工资等方式私分10多万元;张建昌、张成庆还先后两次挪用征地补偿款20万元用作个人经营活动。
平和县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张建昌执行有期徒刑9年,判处张成庆执行有期徒刑8年,其余4名村委会成员也被追究法律责任。
平和县纪委负责人介绍说,从案件查处情况看,沈海复线高速公路平和段途经的3个乡镇8个行政村均有村干部涉案,套取手法一致。相关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