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宣传贯彻动员会议。上午,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处长赵建锋分别对《条例》进行了宣传解读。下午,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就依法规范农村公路建养管运工作,推动全省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出要求。会议由杨映祥副厅长主持,赵彦龙副厅长对开展《条例》宣贯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赵生跃、省公路管理局任忠章、局长李潭等领导出席会议。省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省运管局、省路政执法局、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州、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长及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全面启动,《条例》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9月28日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杨咏中厅长指出,《条例》的出台为保护我省农村公路现有建设发展成果,加快建设发展步伐,使农村公路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有质量地建设、保安全地发展,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法规制度保障。他要求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
,一是要站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全力做好《条例》“宣传月”和“宣传贯彻年”活动。
二是要全面理解、正确把握《条例》立法原意和精神实质,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
三是要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尤其是国家实施的六盘山区、秦巴山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和藏区扶贫开发为我省农村公路发展带来的大好机遇,坚持建运并举,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强化养护管理,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努力实现农村公路科学发展。 省公路管理局局长李潭就抓好《条例》宣贯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条例》宣贯活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总体安排部署,《条例》的宣传贯彻分为动员部署、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贯彻年等阶段进行。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强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及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养管水平。
三是以“宣传贯彻年”活动为契机,着力落实《条例》各项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