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经省政府批准,从4月1日起,河北省调整执行新的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政策。超限率100%以上的车辆,100%以上的超限部分,由原来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费改为按基本费率的16倍计费,提高10倍。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货运车辆,超过55吨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6倍计费。
这次政策修订和调整主要针对超限100%以上和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违法货运车辆,其他车辆收费办法不变。根据新的政策,货车轴载限定标准为:单轴(每侧单轮胎)7吨;单轴(每侧双轮胎)10吨;并装双轴(每侧双轮胎)18吨,每减少两个轮胎减4吨;并装三轴(每侧双轮胎)24吨,每减少两个轮胎减4吨。车货总重限定标准为:二轴货车17吨;三轴货车25吨,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27吨;四轴货车35吨,空气悬挂系统、轴距大于1800mm的货车为37吨;五轴货车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当车辆各轴对应的轴重认定标准之和与该车对应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不一致时,以二者之间的较小值作为对该车对应的认定质量标准。
在此提醒货车司机,为保证车辆计重准确,确保车辆正常通行,在通过称重设备时,须将车辆减速至10公里/小时以内,匀速通过,不要加速、减速和急刹车。同时,提前准备好通行卡、现金,缩短交费时间,提高通行效率。
新闻面对面:
1、小编:我省对公路计重收费政策进行调整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主要基于以下几点:一是遏制严重超限超载运输,保障行车安全;二是引导和鼓励合法运输,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三是保护公路、桥梁安全,遏制和减少超限超载对道路基础设施的破坏,保障交通畅通,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四是充分体现公平原则,真正实现“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要求,确保车辆交纳通行费的公平合理。
2、小编:正常装载(不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主要包括两方面:高速公路。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9吨的车辆,其计费标准在基本费率的基础上线性递减,直到基本费率的50%;大于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的50%计算。
3、小编:超限运输车辆计重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1)超限率小于等于30%的车辆,正常装载部分按递减后的基本费率计费(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超限0-30%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2)超限率大于30%小于等于100%的车辆,正常装载部分按递减后的基本费率计费(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超限0-30%部分按基本费率计费;超限30%以上-100%部分的计费标准,从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6倍;(3)超限率大于100%的车辆,正常装载部分按递增后的基本费率计费(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超限0-30%部分按基本费率计算;超限30%以上-100%部分按基本费率1倍至6倍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