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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重新规定铁路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09-04-10 10:33:23
         福州4月1日专电 为进一步规范铁路运输收费行为,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对现行铁路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重新予以公布。

     福建省物价局要求,铁路经营单位开展经营服务性收费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按新规,火车站候车室茶座费为:福州、厦门站每人次10元;漳州、漳平站每人次8元;永安、三明站每人次6元。客运服务费为:餐车夜间音乐茶座每人次15元;杯茶每套3元;广播点歌每首5元;行包包装打包带每米0.5元,封箱胶带每米0.3元,封箱钉每个0.04元;行包运输代办,托运每件4元,交付每件2元;送到最终订票单位和旅客的送票费为每票5元,而距车站3公里以外取票点取票的取票费为每票3元。

     此外,新规还要求经营单位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税务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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