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近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从明年起,全省将连续3年重点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以项目村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折资)总额、平整和恢复原有村内道路路基折资总额之和为基数,按照50%的比例安排财政奖补资金。其中,省级以上财政奖补占70%,市、县财政奖补占30%。
据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内的村内道路是指行政村内组与组之间的道路及相应的桥梁配套工程、行政村和较大自然屯的村内巷道,包括国有农(林)场类似于村内道路建设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农民筹资筹劳、平整和恢复原有村内道路折资、各级财政奖补资金等。财政奖补的范围包括农民筹资筹劳、平整和恢复原有村内道路路基作为农民投工投劳进行的折资等。农民筹资每年每人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每劳动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每工日财政奖补折资标准50元。
未来3年,辽宁将根据每年各级财政安排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农民筹资筹劳(折资)额度和村内道路建设需求规划情况等,修建相应里程的村内沥青或水泥路面道路,并与县乡村公路网建设紧密结合,初步形成农村公路网,着力改善农村社会面貌,为农民群众提供良好便利的交通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