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运从1月3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为期45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会议,通报2012年春运期间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格路面整治、源头管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理等工作,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载客运输、客车严重超员而发生人员死亡事故的,逐案倒查,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群众举报交警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等“三乱”问题的,一经查实,辖区大队长就地免职,并重奖举报人5万元。
为全力打造“平安春运、畅通春运、和谐春运”,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2日,交警部门将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旅游客车、学生接送车、农民工包租车、非城市道路行驶公交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等六类车辆进行临时检查,对不具备营运资格、到期未维护保养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非法变更登记项目、已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等情况的五类车辆,禁止参与春运。
同时,针对春运期间客流集中、安全隐患大等问题,我市将积极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排查出的辖区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要提请政府责成有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通过增设提示牌、增加警示灯、施划减速线、铺撒砂石等措施,改善春运期间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运行条件的公路,要协调有关部门,设置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保证安全,并及时通报当地交通运管部门调整或取消夜间通过该路段的客运班次。
对辖区易积雪、结冰路段及易产生暗冰路段要进行一次彻底梳理排查,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还将协调安监、运管等部门,深入剧毒化学品生产、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一次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从源头上消除剧毒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