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海南公路通行秩序,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省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评议。
省级文明交通示范公路为环岛高速公路、223国道、225国道。市、县级文明交通示范公路为S11(海口)、S216(三亚)、北部湾大道(儋州,原省道美洋线)、省道灵文加线文城至烟墩段(文昌)、迎宾大道(琼海)、省道陵保线(陵水)、省道黄屯线(屯昌)、省道毛九线(五指山)、省道陵大线保亭段(保亭)、S304牛营线(琼中)、303省道(澄迈)、省道塔岭至龙门路段(定安)、省道什邦线(白沙)、省道英八线和县道东河镇至公爱乡(东方)、省道S313线(乐东)。
据介绍,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标准需要满足通行秩序良好、交通事故减少、执勤执法规范、应急反应迅速、安全设施完善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