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当前位置: 火车吧 > 资讯频道 > 铁路资讯 > 福建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 实行属地管理

福建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 实行属地管理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11-20 16:27:45

  今日上午,福建省铁路法院、检察院交接签字仪式在福州举行,标志着我省境内的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正式移交地方,实行属地管理。

  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增添出席仪式并讲话。他对福州铁路运输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的顺利交接表示祝贺,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南昌铁路局、省直有关部门和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对移交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六部委决定,高度重视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改制工作。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委领导的要求,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南昌铁路局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认真负责、通力协作,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和同志们服从大局、积极配合,使整个改制工作进展顺利。

  苏增添强调,希望省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责,抓紧做好衔接工作,主动加强管理,有效服务,尤其是省法院、省检察院要担负起管理和服务职责,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希望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尽快适应新的领导体制要求,确保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有新的发展进步,为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南昌铁路局党委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建设和福建政法事业发展。

  据了解,铁路法院、检察院与铁路企业分离,整体移交地方,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是中央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点项目之一。2010年12月,中央编办、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联合下发,铁路法院将与铁路运输企业全部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今年2月,最高法、最高检向各地方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底之前,完成铁路“两院”向地方移交工作。

  此前,重庆、云南、青海、陕西、北京、山西等地均已完成移交工作。相关专家表示,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其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虽发生变化,但工作性质没有变,要充分发挥专业法院和检察院的优势,为铁路运输持续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免责声明:火车吧文章信息来源于网络以及网友投稿,本站只负责对文章进行整理、排版、编辑,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相关阅读

更多

手机版 关于火车吧 源码下载 友情链接 在线订票 隐私原则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扫黄打非”举报专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如有意见、反馈、侵权或投诉等情况,请联系QQ:151219695 联系邮箱:151219695@qq.com 我们将会在48小时内给与处理!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2026 huocheba.com

火车网404

很抱歉,您要的页面脱轨了!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