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他乡因工受伤,千里之外的司法人员赶去为他争取合理补偿。6月17日,湘潭县石鼓镇欧冲村村民朱某的治疗费用得到了落实。
湘潭县石鼓镇欧冲村的朱某,在浙江省杭州世纪城的工地打工。今年4月13日早上,他和十几名工友一道,搭乘工地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前往工地。
谁料途中三轮车的左侧后轮脱出,造成车内八人不同程度受伤。朱某头部出血,脑髓受伤,伤势严重,一直在浙江慈溪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今已用去医疗费五万余元。
承包方垫付了这笔医疗费之后,发现朱某伤势一直没有好转,于是产生了逃避承担事故责任的想法,态度由原来的积极营救转为回避,后来干脆拒绝支付医疗费。
朱某家很困难,女儿已经出嫁,儿子有轻度智障,妻子在家务农,没有其它经济来源。朱某发生事故顿时让这个家庭陷入了绝境,他的妻子终日以泪洗面。
湘潭县司法局石鼓司法所得知情况后,主动派出工作人员对朱某提供法律援助。6月12日,工作人员赶赴浙江慈溪调查处理,并与项目部负责人取得联系。
通过多次协商,项目部负责人最终同意按照院方出具的诊断说明,继续支付朱某住院治疗四个月的费用,其他相关赔偿事宜等朱某出院后再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