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2日夜,一辆汽车正飞驰在霍连高速华阴段,突然被后面汽车追尾,与前面行驶的大卡车相撞。在突如其来的车祸发生的一瞬间,李飞紧紧地将房某的头部抱进自己的怀中,自己却肩胛骨及锁骨严重骨折。
这样的舍己救人不是发生在亲人、朋友间,而是一名人民警察保护着抓回来的逃犯。原来,2007年11月1日,房某纠集其他两人在阎良城区将一小学生张某绑架,索要赎金未果后,将张某用绳索勒死后抛至一口枯井。案发后其他两人都被抓获,房某却去向不明。
2011年“清网行动”开始后,阎良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飞主动请缨带领业务骨干组成抓捕小组,先后赶赴山西、山东、河南等地追踪摸排,终于摸清了他在河南郑州的踪迹。10月19日专案组转赴郑州市开展追捕工作,经过三天两夜的蹲点守候和化装侦查,于10月21日将房某成功抓获。
但就在22日晚,李飞同民警驾车押解房某返回阎良的时候,车祸发生了。而逃犯房某在李飞的保护下安然无恙。在身受重伤、血流不止的危急关头,李飞强忍伤痛,在深秋的凄风冷雨中,有条不紊地指挥民警采取措施自救,迅速请求援助,沉着冷静,坚守岗位,直到援救民警赶到,顺利排解了险情,安全顺利地将逃犯押解归案。
受伤住院期间,不时有同事来看望李飞,当有人问他“当时你是咋想的”时,李飞总是回答:“我啥都没想,只想战友的安危,案犯的安全,是本能的用身体护住案犯”。李飞说,这只是他日常工作中的一个小插曲,是他对自己“人民公安为人民”铮铮誓言的践行。在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期间,李飞带领的专案组先后成功破获一大批大要案件,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你不怕死吗?”有人曾经这样问李飞。他说,谁不珍惜生命,但是,只要选择了警察,就应选择奉献;只要选择了刑警,就选择了危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