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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青年酒后共骑一辆摩托车 酿车祸致3死1伤

来源: 火车吧 时间:2012-11-20 10:01:55

  两好友酒后相约至吉安市区玩耍,还力邀多人前往,四位血气青年共乘一辆二轮摩托车,不幸发生车祸,导致三人命赴黄泉。

  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肇事司机周某某承担20%的民事责任共赔偿三原告经济损失11万余元。

  据了解,2011年6月28日,周某与刘某相约去吉安市区玩耍,并邀请朋友罗某、夏某兰共乘坐刘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前往。当晚22时,周某某驾驶小客车沿吉安县县城高昌路由北往南左转弯驶入庐陵大道时,刘某无证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四人偏离正常行驶路线,占道逆行,在高昌路与庐陵大道交叉路口的隔离带处追尾碰撞小客车的右后部,造成刘某、罗某当场死亡、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夏某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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