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李先生为避让停放于路边的大货车,驾驶摩托车越过黄线,不料与对面的一辆捷达车相撞,瞬间被强大的撞击力弹到马路中间。为“保护现场等候交警取证”,捷达车司机让血流不止的李先生躺在地上近半小时才拨打120急救电话。
律师称,发生交通事故时,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因没有及时进行施救,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责任应由捷达车一方承担。
摩托车撞上捷达车
前天上午10点30分左右,小编赶到事发地点,摩托车司机李先生刚被医护人员抬上120救护车。交警已摆设好锥形桶,正在对现场进行勘察。倒在马路中间的摩托车旁留下一大滩血迹,距离摩托车前右方约10米处,发生撞车事故的银色捷达车正闪着应急灯,左侧车头严重受损,各种零部件洒落在车身周围。
“当时我是正常行驶,摩托车违法越线。”站在一旁的捷达车司机马先生说,他驾车自自贡沿206省道往内江方向行驶,途经大安区自贡市双龙商砼站对面路口时,前方突然出现一辆越过黄线的摩托车,他赶紧踩下刹车,可是车子还是撞了上去。
马先生说,当时车上有4名乘客,事故发生后,他们立刻下车,查看摩托车驾驶员李先生的伤势。
不施救说要“保护”现场
“拖那么久才叫救护车,没事都变有事。”目击者史先生愤怒斥责道。据史先生介绍,他当时正在家门口和朋友聊天,听见一声巨响,他转身一看,一辆摩托车被撞得后退约10米。
“最初摩托车司机还能说话,向我们描述出事原因。”史先生说,他和朋友接着聊了约10分钟后才赶到现场,此时摩托车驾驶员下身早已被鲜血染红,对方告诉他为了避让停放于路边的货车才越线行驶,因货车遮挡住视线,没注意对面有车。“我们赶紧喊捷达车司机打120,不料他却说先等交警来取证。”
事发半个小时才打120
史先生回忆,捷达车驾驶员和家人在旁商量了好一会儿,才拨打交警电话。10多分钟过去,躺在地上的李先生脸色煞白,全身已湿透,下身满是血水、泥水,而过往车辆不断从其身旁驶过。
因担心李先生被车辆碾压,史先生询问上围观者有没有报警。有的说刚刚才发现,还没人报警;有的则说不认识是谁,不敢报警。面对无动于衷的捷达轿车驾驶员,史先生质问:“你们咋还不叫救护车?”对方这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据他估算,自李先生事发时至被送往医院救治,中间耽误近30分钟时间。
昨日下午,小编在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见到了受伤的李先生,躺在床上的他眼睛半睁半闭,看上去十分虚弱。据医生介绍,他大腿根部静脉受伤,身上有多外伤。
律师说法
生命高于一切 不施救损失扩大要担责
“从车祸发生开始或在有限时间内,双方便存在先合同义务。”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介绍,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责任没确定之前,从救人和保护现场比较,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在摩托车驾驶员无法动弹的情况下,捷达车驾驶员应积极施救,实行求助义务。因其没有及时进行施救,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责任应由捷达车一方承担。
交警提醒,如果发生车祸有人员受伤,应让事故一方或者随行人员保护好现场后,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千万不要耽误治疗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