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王女士开车出门发生了交通事故,报警等交警赶到后,没想到不但被判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还要承担200元罚款。这一切都是因为她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撤离现场。
车被撞还被罚了200块
9月18日下午3时左右,王女士开车沿望江路向东行驶至桐城路口,从右转车道向直行车道变道时,因为没有注意后面的来车,和一辆越野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在和交警包河大队民警沟通时,发懵的王女士希望民警赶快到现场处理。几分钟之后,一位交警赶到现场,在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后,交警在快速理赔书上明确了事故由王女士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还给她开具了一张200元的罚单。
“交警同志,都判我全责了,怎么还给我开罚款呢?”王女士一脸不解。交警解释称,这起交通事故是王女士在路口随意变道未注意后方车辆而引起的,所以事故由王女士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王女士在发生轻微碰撞且责任明显的交通事故报警后,当时应该如实相告现场的情况并按照交警部门电话指令及时去快速理赔中心处理。直到这时,王女士才明白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轻微事故拍照后走“快处”
小编从合肥市交警部门获悉,在合肥市区机动车双方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果责任明显且事故双方同意进行快速理赔,事故双方只要先电话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警,然后用手机对事故现场拍照,双方互留下联系方式再核实对方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就可以撤离现场了,事故当事人均应在24小时内同时前往快处中心处理。
目前,合肥的两个快处中心实行的是朝九晚五的作息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同时,对符合快处条件而拒不撤离的,如造成交通堵塞,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李警官点评:对于损失轻微责任明确的交通事故,鼓励广大驾驶员固定证据后先行撤除现场,不能够当场协商解决的,报警后可以直接去快速理赔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