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多元化经营应慎行。刘先生认为:铁路实行多元化经营,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很大程度上与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相互冲突,如果是借助自身在铁路客货运输上的垄断地位开展多元化经营,还很可能滋生灰色交易并形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如果此时全系统大规模开展多元化经营,固然能提高经济效益,缓解铁路的资金压力,但双刃剑的另一面是可能分散铁路主业的资源和精力,使供求关系更加紧张。
我不太清楚刘先生推断的依据是从何而来。但多元化经营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与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相互冲突这样的结论我倒是觉得刘先生下得有些草率与武断。其暗藏的潜台词就是:多元经营就是不公平竞争,多元经营就是不务正业。
如何经营是企业的自主权。究竟是一枝独秀还是百花齐放,有赖于企业对市场情势的判断,以发挥资源利用效能最大化为目的。主营业务做得好,并不能保证多元业务一定成功,反之亦然。其关键还在经营者能否顺应市场的需求,不断调整经营战略,做强做大企业自身。环顾各大知名企业,其主营业务与多元经营业务之间并无多少矛盾的冲突,反而是相互辅助,相互受益的多。这点相信大家都能看到。
至于刘先生所持的结论。其实不是是不是应该实施多元化经营本身命题所带来的,这完全取决于市场经济监管机制是否合理完善,法制是否健全。在多元经营与不公平竞争之间,并无必然的联系。我们要关注的应该是大力消除那些滋生灰色交易并形成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的土壤,净化市场环境,而不是企业应该采取何种经营战略。
刘先生还担心多元经营就是不务正业,会分散铁路主业的资源和精力,使铁路运输市场的供求关系更加紧张。这个担心也属多余。首先从铁道部公布的相关数据看,在十二五期间,铁路建设规模依然保持了一个适度快速的规模。铁路 十二五规划的发展目标是:铁路新线投产总规模控制在3万公里, 十二五末全国铁路运营里程将由现在的9.1万公里增加到12万公里左右。这是一个发展速度比较快的规划,体现了铁路建设的连续性,也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其次,铁道部明确提出客货运输仍然是铁路的核心业务。要做优做强。采取了网络售票、实行多种票价等一系列措施便民利民,让利与民。同时铁路在煤炭、粮食各种民生物资运输中的关键地位也是不可动摇的。第三,铁路多元经营是延伸铁路客货运输服务链条,而不是改变主营业务的地位。